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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丐带10岁养女乞讨9年 打伤志愿者(图)【3】

2014年12月24日08:0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争抢”乞讨女童 养父与志愿者起冲突

王军:担心孩子在福利院被欺负

王军对于处理结果并未说什么,事实上,这也并非小飞燕第一次进儿童福利院,2006年8月,他带小飞燕(当时名为“妮头”)在上海乞讨时受到网友质疑,爱心人士为小飞燕联系医院进行脑积水手术后,将其送进了一家条件很不错的儿童福利院。王军则被引荐去做快递工作,并可随时去看望“小飞燕”。

然而一个多月后,“小飞燕”却被王军从福利院中接出,称原因是小飞燕在福利院里总被其他孩子欺负。

此后,王军带着孩子继续在上海、武汉、哈尔滨、三亚、海口的街头乞讨。

戈洁:不能让孩子跟着乞讨了

戈洁等志愿者对王军的话一直持怀疑态度,这也是爆发冲突原因之一。

2011年2月,王军和小飞燕在三亚获得爱心人士万余元捐款,王军当时带孩子回了河南周口老家,临走前坚称“再也不会让孩子出来乞讨”,并对媒体表示,回乡后要给小飞燕办理领养手续,让她像自己其他3个亲生孩子一样上学读书。

但“父女”还是以乞讨者的身份出现在了各地街头,有网友质疑称“小飞燕成了乞讨工具”。王军解释说乞讨是为了给小飞燕治病,而且因自己已经有了3个孩子,收养手续办不下来。

对于警方可能将把小飞燕送至丰台儿童福利院的处理结果,戈洁表示,还是想让孩子去他们那儿接受救治。而他们最基本的目的是让小飞燕结束乞讨生活,“必须要尽快治疗、上学,过上正常儿童的生活。”

■ 律师说法

小飞燕应送至儿童福利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万大强表示,依据《收养法》,王军因已有子女,并不符合收养条件,“即使小飞燕希望和王军一起生活,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会被允许。”

万大强称,按《收养法》规定,小飞燕今后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由政府部门送至有资质的社会福利机构生活。至于是在北京,还是当初被遗弃的上海,应由两地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此外,因王军对小飞燕并无合法的监护人身份,所签订的“寄养”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可能按协议规定,将小飞燕送至戈洁所在的儿童关爱中心生活。(记者石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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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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