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常务副镇长钟谢飞上任,第一天中午吃饭钟谢飞给各位领导同事敬了11杯酒“意思意思”。次日,钟谢飞就因饮酒过量猝死。
17日晚间,中纪委宣传部与央视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曝光了这起公务员“喝酒死”事件。
环球网认为,这起事件暴露了午间饮酒、公款招待、监督失灵等多个问题。显然的,这不只是被作为个案被中纪委点出,官员“酒局殒命”已逐渐有了频发的态势。
“贪杯”后果:五花八门的意外死亡
“吃喝风”是官场不良风气中最常见的顽疾之一,吃喝中又以“喝”为重。去年两会民建界别全国政协委员蔡玲提到,个别地方把是否擅长接待陪酒当作衡量干部素质的标准,“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成了黑色幽默。
然而好酒不能贪杯,公务人员长期经受“酒精考验”,各种酒后意外死亡也就不奇怪了。
《现代金报》梳理发现喝酒死大致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接待上级领导“痛饮”致死、单位交流喝酒致死、接风洗尘公款请吃致死、私人宴请致死。
酒后意外的种类也五花八门:安徽祁门民警酒后摔倒致死;河南新县计生委主任郭世忠饮酒过量,又到娱乐场所唱歌,倒地不起而死;湖北来凤县地税局一干部陪领导喝酒后,呕吐窒息身亡;派出所长醉酒开枪打死陪酒者……
荒唐“善后”:公款赔偿申报烈士不见怪
最荒唐的还是,陪酒死后“公家”常给予巨额赔偿和殊荣。这种“善后”不仅激起民愤,更进一步助推了吃喝之风。
今年1月,安徽祁门县两家派出所学习交流,“工作晚餐”上8人喝了6瓶白酒、11瓶啤酒,餐后一名民警猝死。县公安局按“因公牺牲”的标准,对其亲属一次性补偿130万。
同样是今年初,广东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副镇长黄宜宾喝酒致死,当地镇政府用公款赔偿75万元。
《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年10月,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警长陈录生接受吃请喝酒死亡,被上报因公牺牲,除了用公款赔偿,为安慰家属单位还向上级请求申报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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