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据国家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今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国家统计局要会同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充分利用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部门名录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国家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单位为对象的普查和调查提供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
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
国家统计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现就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我国政府统计由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和地方统计构成。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统计调查任务。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有利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有利于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水平等提供支撑。近年来,各部门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水平,部门统计取得长足进步,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信息支撑。
但是,部门统计还存在统计基础薄弱、调查内容覆盖不全、调查项目交叉重复、统计标准不统一、组织实施不严谨、信息共享不到位,甚至数据相互矛盾等问题,影响着部门统计职能的发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规范统一、分工合理、合作共享的要求,加快建设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