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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赵志红曾写偿命申请为其喊冤【2】

2014年12月16日08:00    来源:大河网    手机看新闻

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后突然重查“4·9”女尸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公诉机关唯独漏掉了“4·9”女尸案。

赵志红当场便指出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

现场多名法警维持秩序,并且在审判长的提示下,阻止赵志红继续就此事讲更多细节。之后该案继续开庭,赵志红当庭被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审。

“大家都在准备对赵志红执行死刑的时候,突然程序戛然而止了,二审也停止了开庭……后来才听说:中央领导的批示传达到了内蒙古,批示要求对‘4·9’女尸案要重新复查。”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滑力加对记者说。

坚持法律原则才能减少冤假错案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呼格吉勒图案,是我国被执行死刑案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改判无罪的第一例。这对类似案件的纠正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赵志红写下“偿命申请”,希望重审“呼格案”

被押回看守所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做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他在一张厚厚的卫生纸上写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偿命申请”,希望重审“呼格案”。

他希望通过这份申请,让检察院重视起其所为的“4·9”女尸案。

近日,记者联系到了曾对赵志红进行过看管的管教民警。这名管教透露,赵志红这么多年来,一直强调自己是“4·9”女尸案的凶手,始终不曾翻供,坚称自己要承担所有的罪责。

该名管教介绍,自从赵志红被关押在看守所以来,一直表现良好,几年前已从单独关押场所转到普通关押场所了,跟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一起交流、沟通学习,接受教育。

对于赵志红案的相关审理情况,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昨日表示,赵志红案将由相关法院依法审理,相关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偿命申请全文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注:指第一毛纺厂)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 2006年12月5日

山东省高院:合议庭正组建卷宗正移交

聂树斌案进展

昨日上午8时30分,聂树斌母亲及家属的代理律师刘博今、杨金柱和陈光武来到山东省高院,递交相关材料,并申请阅卷。

此前,最高法宣布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刘博今律师13日从北京赶到石家庄鹿泉区的聂树斌母亲家,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签署了新的委托协议。

经过与张焕枝协商,最终确定聘请上述3位律师处理聂树斌案申诉等事宜。

上午10时20分,3位律师表示当天上午并未阅卷,并透露,山东省高院已经对此案代理人提出新的要求。

刘博今介绍,山东高院方面透露,目前案件交接手续还没有完全办完,卷宗还在移交过程中,合议庭也在组建之中。

此外,律师透露,山东省高院提出,需要聂树斌家3位近亲属,共同指定聘请不超过2位代理人,重新办好手续后才能走相关程序。刘博今说,下一步马上会和聂家联系,尽快确定2位代理律师人选。

此外,陈光武表示,法院方面提出的建议是:法官们先看卷宗了解案情,合适时机再同意律师阅卷。

对于复查,刘博今表示,山东高院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沟通比较顺利,下一步是3位律师尽快商定代理人人选。

杨金柱则透露,昨日接待的是山东高院刑三庭一位副庭长,而不是立案庭。此外,法院方面提出不超过2位代理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律师团队会尽快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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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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