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符福山并不知道,这条真相之路,他还要走多远?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林晴、林会群、林庆菊、林秋梅均为化名)
符福山“奸污案”时间表
1962年,符福山从文昌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文昌县当时的抱罗公社梅挂山小学任教。
1969年,符福山调入东风小学,担任文娱教师,指导林晴、林会群等宣传毛主席最新指示。
1970年—1972年,符福山被林晴、林会群等揭发“奸污”自己,遭学校除名。
1973年,文昌县委组织部正式发文,宣布将符福山开除教师队伍,林晴、林会群升入高中。
1974年——1978年,符福山接连上访“申冤”,于1978年写承认书,承认“奸污”林晴。
1979年——2006年,继续到各部门上访,次数达300余次。
2006年年底,3名“揭发”女生被逐一找到,写证词澄清当年“诬告”,希望调查真相。
2007年——2008年,政法委连同多个部门启动调查,认定“符与林晴发生性关系”属实。
2009年——2010年,符福山再次向海南省组织部、国家教育部上访,要求“平反”。
2010年8月,符与文昌政法委签订《涉法涉诉救助协议》:政法委承认当年调查结论有失实之处,符上访政法委负有一定责任;符同时领取5万元救助,承诺不再上访。
2010——2014年,符福山与“揭发”女生林晴、林会群等,要求再次调查真相,予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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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诒学的雪冤之路
邢诒学,海南文昌人,原为海口市第十三小学教师。
2005年全国公安系统大接访,7月18日在海口市公安局设的接访点,65岁的邢诒学向接待他的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彭晓敏反映,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宣布: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为“坏分子”,清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其次日回文昌老家。
从此,邢诒学“沉冤”40载,与三尺讲台无缘,被遣送回老家文昌卖药为生。2005年7月21日,彭晓敏批示海口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邢诒学反映的人和事进行调查。从当时海口市教育局保存的邢诒学“无头档案”中可以看到,反映邢诒学“强奸”事实为一张登记表。这张表上关于邢诒学的“一贯表现”,用了“品德败坏、流氓成性”这样的词语。
据复查办案人员透露,当时海南开展“打击流氓运动”,主要由公安部门派员调查,并成立了“打击流氓运动”办公室,从各党支部抽调专人配合调查。邢被指强奸学生后,对于是学生自己揭发,还是有关人员找学生来作的材料,他均不知情。对于当时办案,为什么落实“罪行”后没有对所谓的“流氓分子”进行更为严厉的刑罚,而只是开除公职、划为“坏分子”并驱逐回家?相关人员解释称,对“打击流氓运动”中揪出的人员,当时普遍采取这一处理办法。
2005年8月31日,经过对16人的调查,联合调查组得出结论:邢诒学“强奸”女学生没有事实依据。随后,海口教育部门为邢诒学落实政策给予其退休待遇。2005年年底,邢诒学拿到了他盼望39年的一封文书———《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对邢诒学同志落实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66岁的邢诒学被落实了政策。2006年3月18日,邢诒学领到了每月1533元的退休工资,并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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