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评审专家周某,收了210万余元的咨询费后,帮助企业向原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资源处处长姚劲松打听相关项目资金的审批情况,并给姚劲松50万元感谢费。记者昨天获悉,姚劲松构成受贿罪已被判刑10年半,周某虽然行贿,但被西城法院认定未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判无罪。
为企业提供咨询收210万
周某现年51岁,于2008年4月被任命为中国黄金集团地质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兼任总经理。其于2007年被评选为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专家评审,2008年被评选为矿产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专家评审。
西城法院查明,周某于2007年至2009年间,接受北京中锰工贸有限公司和北京康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为上述企业代为申报的地质专项资金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从两企业收取款项合计210万余元。
据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吴某证言,他和周某早年相识。他所在两家企业的业务是为矿山企业申报财政部地质项目专项资金,他找周某帮忙,从专家角度给予指导意见,希望周某在参加评审时对相关项目给予特殊关照,同时想让周某在项目进入财政部审批环节后、资金下达矿山企业前,尽早帮忙打探项目是否获批以及获批资金数额,以便于向矿山企业证明自己的公司有人脉关系,同时便于向矿山企业索要咨询费。
吴某说,2007年至2009年间,他所在公司共向周某付款210余万元,他并不清楚周某如何支配这些款项,也不清楚周某打听项目审批结果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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