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他们的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朱明国简历
朱明国,男,黎族,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副总警监。
现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1974-1975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毛招小学教师
1975-1975年 广东省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
1975-1976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6-1978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8-1980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
1980-1980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0-1982年 广东省保亭县畅好公社党委书记
1982-1984年 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1984年 广东省保亭县委常委
1984-1985年 广东省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
1985-1988年 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培训班学习
1988-1993年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3-1994年 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副厅局级)
1994-1995年 海南省文昌县委书记、县长(1995.02明确为正厅局级)
1995-1998年 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市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2001年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01-2002年 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2-2006年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2010年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0-2011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11-2012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2012-2013年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2013- 广东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