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人民法院审委会制度改革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审委会工作的监督。
周强说,根据新的形势,审委会的首要任务应该是从宏观上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的功能作用。各级法院要建立审委会议题的把关机制,明确议题范围,大幅度压缩讨论案件比例,使审委会真正能够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聚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挥审委会作为最高审判组织的指导作用。
周强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对审委会工作的监督。最高法院要率先垂范,要健全审委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对审委会会议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明确审委会委员职责,对委员出勤率、发表意见情况、主持或参加庭审以及违反职责等情况建立履职档案,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要对审委会委员履职的合法性、积极性和公正性进行评价和监督,对失职行为进行问责,并将委员履职评价与领导干部业绩考核挂钩。在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中,要根据审委会与合议庭、主审法官的权责划分,落实司法责任制,每一名参与案件处理的法官,包括审委会委员,都要为自己发表的意见负责,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记者王逸吟)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