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况可认定“拒载”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东方网10月23日消息:即日起至年底,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出租行业专项整治,并采取“执法人员乘车执法”模式查处出租车“拒载”。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即执法人员着便衣实施检查,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检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果执法队员扬招空车后,驾驶员表示“不去”,即可亮证执法。据悉,拒载驾驶员将面临200元行政罚款并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但有些情况不计入拒载。”市交通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情况包括无人陪护的醉酒者或精神病患者,乘客携带危险物品或烈性动物,乘客在车厢内吸烟不听劝阻,乘客拒绝系安全带以及乘客人数超出核定载客人数。
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市交通执法总队共计查处出租车“拒载”、“绕道多收费”等重大违法案件400余件,有93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吊销准营证。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