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重心在于社会成员行为的法治化,让全社会成员形成良好的法治素养和遵守法治规则的习惯。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抓好全民普法守法这个基础性长期性工作,通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环境。
只有通过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构建,营造依法治市、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才能让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彰显,法治才能真正生根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营造依法治市、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对建设法治社会就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营造依法治市的社会氛围,需要坚持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以法律的公正、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市民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市的信心和决心。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只有以具体的法律执行来建立人们对法治的信心,人们对法律的态度才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营造依法治市的社会氛围,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要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形成讲究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使法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营造依法治市的社会氛围,还需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把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营造依法治市的社会氛围,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基层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艺创作,促进法治文化与群众生活的有机结合。
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营造依法治市的社会氛围,还需要充分发挥道德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强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违法行为既受到法律制裁,又受到道德谴责。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就能真正做到良法和美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一个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必须拥有具有较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的人民。营造依法治市、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只有下大力气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才能凝聚起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重庆日报评论员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