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将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中记入史册的一天,在这一天,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了。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成立。
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中国司法改革的探索者和先行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富有针对性、全面而可行,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正是符合了这样的思路,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各国加快进行知识产权国际布局的国际背景下,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有条件改革的事项做起,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程度高,这就要求知识产权审判既要符合一般的审判规律,又有其自身独特的审判规律。和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案件量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量是远远多于他们的,目前一年就达到了11万件。可见,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将成为世界上审理案件最多的知识产权法院。在这样的重压下,对知识产权法院法官的要求就更高了。日前,从最高法院公布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中可以看出,组建一支过硬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是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性强的特点,在知识产权法院还将设立“技术调查官”,帮助法官解决技术问题。有这样的一群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强的法官、技术调查官审理案件,不但能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更能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只是个开始,后续的任务仍旧艰巨,知识产权法院将实行主审法官制度,探索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完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知识产权法院还将探索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化程序和审理规则。尽管前方路途遥远,但知识产权审判的春天提前到来了。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