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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案问题新、难点多、审理难,上海申请设立专门法院 

提升审判质效,为创新护航(全面深化改革在基层(11))

本报记者 郝 洪

2014年07月12日03: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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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被认为是承载着鼓励创新、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尝试。知识产权审判庭已在上海设立20年,目前上海正在积极申请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不久前对外宣布,就美国高通(Qualcomm)在中国使用“高通”造成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

  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打产品是字库芯片,成立之初就注册了“高通”商标。美国高通(Qualcomm)是世界知名的手机芯片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后,开始使用“高通”字样作为其产品和服务商标。目前,上海高院已受理该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朱丹说,“近年来,知识产权案激增。上海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以持续超过20%的年均增幅快速增长,商标纠纷案增长尤其迅速。”

  案件激增带来审判压力,需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

  《201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显示,2013年,上海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82件。其中,受理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1172件,同比增加165.7%。

  知识产权案件迅速增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上海集聚众多企业研发中心,拥有一批国家级科技园区,是中国创新发展的重要基地。去年,上海自贸区成立,各项改革推动着创新发展,也催生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体制。1993年,北京市高、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1994年,上海浦东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上海已在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以及浦东、黄浦、杨浦、普陀、徐汇、闵行六个基层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形成三级法院专业化审判格局。据了解,到2020年上海要力争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以及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首选地之一。

  “知识产权案件激增,给相关法庭带来很大压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偕林说。“新经济发展形势下,需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新路。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既顺应当前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也是在司法权运行机制、法院机构设置、审判机制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探索。”

  疑难案件多,挑战现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994年2月,上海市高、中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首个审结的重大案件是画家吴冠中状告拍卖公司朵云轩和永成拍卖公司案。吴冠中诉状称,两被告于1993年10月27日联合在香港拍卖出售了一幅名为《毛泽东肖像》的画,落款为“吴冠中画于工艺美院一九六二年”。拍卖前,吴冠中曾通过有关单位转告被告,该画系假冒他署名的伪作。但被告在接到通知书和书面函件后,仍将此画以“吴冠中作品”的名义拍卖,致使该伪作被他人以港币52.8万元购去。

  “当时,知识产权法庭刚刚成立,这一类案件如何审理,适用什么法条,尚无定论。该案究竟是侵犯署名权,还是侵犯姓名权,争议颇多。”朱丹说。

  20年后,挑战仍然层出不穷。盘点2013年上海知识产权案件,新类型案件十分庞杂:提供电视节目72小时回看服务是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共建联合域名、共享影片播放是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比如,未经许可,根据手机电路板的设计图纸制造手机电路板,是否侵犯了设计图作品的著作权?《著作知识产权法》没有明文规定,当时全国也没有先例可循,需要法官广泛比较发达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考虑我国国情,再做出准确判断。”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说,“法官考虑了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过程,根据著作权法只保护艺术美感,不保护实用功能的法理,正确地认定该行为不构成侵权,由此在全国确立了对工业设计图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吴偕林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且多疑难复杂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挑战着现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体制、机制。”

  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推进法律适用统一,提升审判质效

  1996年,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探索集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建立起一套“三合一”的审判机制,被认为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被写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此后18年间,上海法院还率先探索建立了跨区域集中审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探索引入“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审判方法等。

  “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是所有案件中最突出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法律的规定还比较原则和抽象,许多复杂的现实问题在法律中无法找到直接答案。”王迁说,“以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即使是在同一城市,对有些复杂案件也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推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提升审判质效。”

  目前,许多国家都设有知识产权法院。德国早在1961年就成立全国性联邦专利法院;美国于1982年成立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集中管辖专利纠纷二审。日本、俄罗斯、芬兰也都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有助于司法改革探索。”王迁说,“比如审判长负责制,弱化庭长的行政管理职权,向审判长‘放权’,这项改革探索就可以在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全力推开。”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2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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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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