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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义: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有“为”也要有“不为”

2014年10月29日15:33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在29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困难的是要解决依法行政问题,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有“为”,也要有“不为”。

王公义认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治国家建设不是靠一蹴而就解决的。依法治国最困难的是依法行政的问题。我们国家2020年要建成法治政府,这个目标很具体,也很明确。但是我们必须明确这次《决定》所说的‘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政府最关键的标志。”

王公义表示,从改革开放这30年的经验来看,政府权力很大,能够主动带动一方经济的发展,像火车头一样。但是任何事必须要有法律授权才能做,法律没有授权就不能做。比如办一个正常的手续,我们现在是人情社会、关系社会,本来法律规定你可以办,如果你不找人帮忙,程序就会很复杂,动作就会很缓慢,事情也很难办成。

“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有‘为’也要有‘不为’”,王公义说,“一方面是‘为’,政府公务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的习惯,是人民的公仆,不要把公仆变成人民的老爷。办点什么事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让人民感觉很亲切。我有事儿找到你,你帮我解决了,那么这个政府我就很拥护他;如果不能为人民服务就会失去人民信任,这就很困难”。 

“另一方面是‘不为’,就是不能乱作为,法治政府必须做到这一条,否则公民权利没法保护。政府很强大,要侵犯公民权利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政府可以随时进入你的家庭,没收你的财产,搞垮你的企业,这可不行。政府必须认真地按照法律来管理社会,而不是按照某一个人的愿望管理社会。”(徐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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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盛卉、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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