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杨芳)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今天上午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充满期待地说:“我们到底在宪法日能做什么?有很多制度建构的空间。”
焦洪昌解释说,自1982年12月4日颁布施行现行《宪法》后,为了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12月4日被定为“法制宣传日”。它的核心是宣传《宪法》,但是每次宣传侧重具体的部门法宣传。
而在确定了“宪法日”之后,焦洪昌认为可以赋予其更多含义。他举例说,一方面,可以梳理这一年中国到底发生了哪些重大的宪法的事件。“现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包括人民大学,我们每年宪法中心都在评中国十大宪法事件,通过公民、通过媒体大家来做,但是这个还不是国家做,是民间来做。”他表示,“如果有了‘宪法日’,我想会有更权威的机构进行评选。”
另一方面,焦洪昌认为,“宪法日”还可以曝光违宪违法的事情,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他补充说,“宪法日”不光是宪法事件,比如很多官员就职在这个时候宣誓,以及举行大型隆重的庆祝活动。
他表示,世界上很多实行法治的现代化国家都设立了“宪法日”。“宪法日”培养的是对宪法的认同,国民对宪法的忠诚,是加强对宪法的敬仰和敬畏的主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