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 马海燕)北京大学今日举行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座谈会,诸多法学、社会学、政府管理学教授就“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展开热烈讨论。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学者们都认为,如果这一制度得到落实,将是推动依法治国的一大亮点。
“我们的法律在过去立了不少,但有多少法得到了真正实施?”该校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说,靠领导人讲话治国、靠决议文件治国,不是法治。有法可治、有法必治的问题解决了,中国才是一个最低限度的法治国家。能够破坏法治的不会是老百姓,老百姓只能违法,能从根本上动摇法治根基的只有各级掌权的领导。而很多领导干部干预法律的原因不外是因私枉法、权钱交易。因此,只有真正解决“依法治权”的问题才能真正建设法治国家。
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认为,大量的腐败是决策腐败,在决策过程中没有法律保障,没有程序规则,大部分都是“一把手”拍脑袋决定。因此,让领导干部带头守法非常重要,当然改变起来也更困难,尤其是党的“一把手”带头守法,对我们的政治生态改变具有重大意义。
另一位法学院教授汪建成表示,过去制约依法治国的症结问题在这次会议上都提出了解决办法。比如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比如司法的公开和独立,比如司法从业人员专业化。过去也说司法独立,但在现实中执行得并不好,而此次四中全会前已经开始试点的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吃过依法执政的甜头,也吃过违法执政的苦头。反腐败仅靠中纪委,仅靠巡视组,在几百万公务员中形成威慑意识,难免有困难,最终要走到依法治国、依法治理腐败的制度之路上。
社会学系教授谢立中说,此次在立法方面提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相较于过去是一种进步。立法的主体应该是人民,代表各方面的意见,但民众的意见不一定科学,民众个体关注的可能是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当前利益,所以同时也要科学立法。学者们都期待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真正落实,尽快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