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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任前考法 

干部任职 先考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谢振华

2014年10月24日04:1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正式任职前,必须先过‘法考’关!”广西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刚提拔为科长的蒋莉,被单位人事部门如此告知。“法考”,即法律知识考试。去年10月,南宁市正式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考”制度。

  一开始,蒋莉还有“想法”:为何偏让自己赶上“第一拨”?平时上班都要加班加点,哪还有时间学习?

  有“想法”归有想法,考试总还得考。文件讲得很清楚:考试不及格,必须补考;考试成绩放入档案,作为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

  一有闲暇,蒋莉都会做题、复习。“开始还有些应付,后来学出‘味道’来了。”她说,考点紧扣领导干部在公共事务管理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涵盖重大决策如何依法作出、拆迁工作如何依法开展、招商引资如何依法进行等。

  今年6月24日至27日,南宁首次“法考”举行。蒋莉的考试,来了。考试完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闭卷答题,电脑评卷,即时出成绩,不给考生“做工作”的机会。蒋莉以80分的成绩,顺利过关。768名考生,不及格的71人。不及格者,必须补考。

  “‘法考’每年一次,集中考试,确保制度化、常态化。”南宁市法制办主任范卫东介绍,新提拔的处级、科级或相当职务的干部,在正式任职前,都要参加“法考”。

  【采访手记】

  建设法治中国,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知法守法。南宁市选择在领导干部提拔的“节骨眼”上进行“法考”,并将成绩作为任职重要依据,记入档案。以考促学,传导压力,让领导干部学法用心、知法上心,进而执法走心。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2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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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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