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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细则:重污染天气未按要求停产企业将查封【2】

2014年10月20日16:04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环保法》细则:重污染天气未按要求停产企业将查封

  “如果企业认为自己有钱继续排污,比如说我一天交十万(罚款)我还能赚十万,不排除有这种企业,那我们用其他手段(来治它)。处罚、查封扣押、停产关闭这是综合手段。例如新《环保法》60条规定的情况,即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我们直接给你关闭、停业。所以我们编这些细则的时候也考虑到这些情形的衔接性,包括还有限制人生自由的相关细则(公安部和我们)正在制订,把你抓进去,赚多少钱也没用。包括去年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够入刑的入刑,不够入刑的就行政拘留。”

  对于近期频现的重雾霾天气,姬钢透露,《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规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未按照要求减产、停产的企业将面临被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如果企业不按照预案进行限产、停产,比如说没有按要求限产30%或50%,那我就实施这种紧急措施、紧急手段。”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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