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期严格规范、整顿电视养生类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不仅要求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停播“健康365”“杏林好养生”两档养生类节目,还出台有关文件,强化对养生类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审查把关,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提升电视媒体社会公信力。
据介绍,一些电视台播出的“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节目,违反广告法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以隐蔽性植入广告和患者作形象证明等形式,变相为药品、保健食品等做广告,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甚至耽误一些患者及时就医,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公信力。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
通知不仅指出养生类节目不得夸大夸张或虚假宣传、误导观众,严禁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广告,还具体提出了“演员和各类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嘉宾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观众咨询热线电话须是以本台或者本频道为主体申请设立的”“严禁出现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养生效果等表示功效内容等的行为”等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养生类节目备案核验、日常监管和查处违规行为等工作,对存在违规问题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养生类节目或商业广告播出等严肃处理,并向社会曝光。(记者璩静、刘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