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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 免除部分小微企业增值、营业税至明年年底

2014年10月08日16:24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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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宇(实习生)、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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