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记者盛卉 实习生潘婧瑶) 8月18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习近平指出,这一规划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整体安排,突出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
这一规划的目标时间定于2020年,规划范围是7年时间,这在中共历史上是比较罕见的。从1953年始,中国通常都是以五年为一个时间段来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例如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范围是2011-2015年。另外,对具体领域的工作,也常常是以五年为期进行规划,例如2013年底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此外,过去也存在以十年为期的规划,例如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纲要指出, 1991年到2000年总的要求,是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具体领域也有相关实例,如2012年3月教育部曾印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
本次将重要改革举措的实施规划目标时间定为2020年,依据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次审议通过的七年规划是对《决定》的具体细化。《决定》指出,“到二O二O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告诉人民网记者,之所以把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定为2020年,是因为2020年后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一个制定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
“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指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个时间节点与2020年相吻合。”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教授说,十八大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间节点。而且,这个七年规划横跨十八大、十九大,有利于保持中央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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