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信息违背新闻伦理准则
2014年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信息的四种行为:(1)违反保密法规随意散布、传播涉密信息;(2)擅自将职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3)将本新闻单位未播发的报道交由其他境内外媒体刊播;(4)利用新闻单位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四种行为,至少违背了以下三条新闻伦理准则:第一,自觉守法的准则;第二,保守秘密的准则;第三,清正廉洁的准则。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 唐绪军来源:光明日报发布时间:2014年8月18日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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