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森林公安: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需要申请办证

2014年08月06日08:59    来源:钱江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森林公安: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需要申请办证

  森林公安说,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中,有一些是人们生活中较易接触到的,如鹦鹉、蜥蜴、红尾蚺、黄金蟒等。它们有的已经被人作为另类“宠物”饲养。

  警方提醒,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犯《刑法》,涉嫌犯罪;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要购买、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保护的这些动物,须有能证明其来源合法的“身份证”,且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如果想养蛇等陆生野生动物,则须具备一定条件,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许可证。

分享到:
(责编:李宇浩、曾伟)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