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姿阅
如今,虽然职位没变,但湖北孝感市城投公司纪检组长汪飞在班子成员的位置由最后一位排到了第二位。
作为纪检组长,汪飞如今“地位”的转变,源自于一页不到400字的文件。今年4月8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这份《意见》,该省各市、县及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中排在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党组成员)之前。孝感、黄石等地级市也随之出台了相应的文件。
试水3个多月来,变化悄然发生……
排名有先后,前后有区别
《意见》下发前,和很多地方一样,多年来湖北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市、县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常委中一般按资历排序,即以进入班子时间先后为标准。如此一来,资历较浅的纪委书记往往排位靠后,而只有把资历“熬”深,纪委书记的排位才有可能排到一些常委之前。
而在省直部门里,大部分单位按照行政职务序列排序,无论纪检组长任职时间有多长,多排在行政副职的后面。
同是常委,或是领导班子成员,位置排前排后关系大吗?
大!
王安怀当了7年的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他坦言,“因为纪检组长在班子成员中排名靠后,说话没分量,大家也觉得你没地位。”
纪检组长自身都觉得没地位了,自然会影响到监督的效果。“排位不一样,说话分量也不一样,客观上影响了监督实效。”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侯长安表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话语权小,造成他们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情况出现。”
孝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孙淑萍曾担任过县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对排序问题,她也深有体会,“协调小组里面除了我还有其他常委,以前排名在其他常委后头,作为组长,我的地位就比较尴尬,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是那么顺当。”
“以前班子成员研究工作,我最后一个发言,发表的意见基本只能‘仅作参考’。如果我出差或是学习去了,班子作决定最多是等我回来后告知我一声。”干了10年纪检组长的孝感市民政局纪检组长舒海堂告诉记者。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位靠后引发的这一系列问题引起了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的重视。“要研究制定增强纪委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具体办法,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加以落实。”在湖北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李鸿忠强调,加大省直单位和市州派驻机构改革力度,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委员会一样都是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它的产生就决定了它本身的重要地位和权威。”侯长安表示,湖北的调整范围为省级以下地方部门单位,这是湖北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的地方性探索。
被重视了,监督底气更足了
“排位的改变并不针对个人,排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之位。”侯长安强调。
排位变化后,湖北省内许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明显感受到“自己被重视了”。
“现在所有党组会的议题,都会提前给我看一看”“原来单位内部审计结果不一定会给我看,现在会主动请我看看账有没有问题”……
省纪委常委李莹说:“对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而言,自身被重视了,监督的底气也更足,胆气也更大了。”
“关键还是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否则排名靠前也只会沦为一种形式。”湖北省纪委副书记肖习平一针见血。
“原来二级单位出问题,我们最多就事论事,有些下级单位还不买我们纪检组长的账,认为自己归分管副局长管,我们提出意见,人家不搭理。监督下级都很难,更何况是监督同级班子?‘一岗双责’落实很不容易。”省地税局纪检组长许国勇说,“现在不同了,发现二级单位有问题,我直接就找分管副局长谈话。”
据统计,今年湖北省委已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全省共查处违反责任制规定案件272件,纪律处分180人,组织处理302人。
随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排序调整在湖北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全面推开,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查办案件方面,今年1—6月,全省立案4422件,同比增长48%;查处乡科级干部859人、县处级干部187人、厅局级干部20人,分别同比增长78.2%、61.2%和17.7%。在作风建设方面,今年1—6月,全省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20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0人。
重要的不是位次,而是作为
给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新位次,但这个“位”必须是用来做纪检监察工作的。为了不让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把“热板凳”坐“冷”,湖北为他们“有为”排除了干扰因素。《意见》专门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地方、单位其他业务分工,不临时主持单位工作。”
“之前纪委书记牵扯了太多非本职的其他工作,某一重大项目推不动,就把‘硬骨头’给他们,纪检工作有时成了‘辅业’。”孝感市委书记陶宏说。
舒海堂坦言,之前自己作为纪检组长,专门种他人的地,而荒了自己的田。“之前除了抓纪检,我还分管人事、党务、工青妇、防灾救灾、慈善、老干部等工作,占用了很大一部分精力。”
在肖习平看来,《意见》在给纪委书记心无旁骛聚焦主业扫清了“障碍”的同时,也给他们不少压力,“以前纪检工作做不好,他们还有借口,说是因为参与了过多的中心工作。现在就专门做纪检监察工作,再做不好,就不能交代了。”
下一步,针对纪检组长人财物都归驻在单位管理、不利于监督权独立行使的实际问题,湖北将改进纪检组长的考核办法,并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过去对纪检组长的考核以驻在单位为主,现在要改成以上级纪委为主。并且我们还将把纪检组机构、编制等管起来,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侯长安说。
不论资历,排名靠前,也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侯长安表示,现在不同了,排名靠前,任职门槛也得提高,组织部门在选拔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时会更严格。
有激励,更得有监督考核。5月30日,湖北省纪委印发了《关于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市(州)纪委监察局、省直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实施办法》。目前,湖北省纪委正在审议市州纪委书记、省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省纪委监察厅述职述廉的办法。
动力与压力并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把精力和心思集中到执纪监督上来。采访中,令记者印象深刻的是,不少纪检组长感言,“现在没退路了,专司监督执纪工作,如果工作干不好,同样要被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