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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不能预售 要租售先公示30天

2014年07月22日08:50    来源:大洋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小区车位不能预售 要租售先公示30天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在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在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7大项内容公示保购房者权益

  昨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就《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通报。根据《办法》,商品房预售要设立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销售商品房时须进行至少7大项内容的公示以保障购房者权益。同时,还明确小区车位不能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租和销售车位前要进行30天以上的公示。

  预售款全额接受监管

  据了解,为了保证预售的商品房能够顺利完工,各地都有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制度,广州目前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采用监管机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协议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方式。

  《办法》进一步规范专有账户的监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专用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的义务,以及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按照协议收存、划拨资金并更新资金使用情况的义务,以保障预售款能全额进入专用账户、全额接受监管。

  吴明场表示,预售资金的监管,首先目的是为了保障本预售项目工程的完成,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楼宇已经建好了,资金周转有困难,《办法》强化了对国土房管部门对资金监管的审核职能以及拨付的进度,项目完成之后的资金,企业可以按照用途进行分类使用。据悉,结构没有封顶、排栅未拆除前,存留的比例是预售款的10%;项目进入内装修存留的比例为预售款的5%,最后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或者竣工备案的存留款为预售款的3%。

  小区车位不能预售

  近年来,车库车位因为供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冲突和矛盾也越来越多,为加强车库车位的管理,《办法》作出规定,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租和销售车位前,要将租售方案和产权情况证明在小区的出入口和公示栏公示30天以上。租售方案和公示情况要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办法》也再次明确了车位(车库)不能预售。据悉,车位(车库)租售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此外,有开发企业宣传或者销售商品房时使用与预售许可证不一致的名称,使消费者对所购房屋的用途、性质产生误解,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吴明场对此表示,现在有些开发商使用了模糊的概念,本来是写字楼又说成是公寓,《办法》就要求住宅就是住宅、写字楼就是写字楼,必须与许可登记内容一致方能销售。

  销售商品房时须公示的7大内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属证明;

  2.商品房销售方案及销售进度控制表,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规划配建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和售价,楼盘是否开行楼巴服务及其线路、站点具体设置方案;

  3.价目表和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

  4.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文本;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6.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建设时序、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并明确配套设施是否移交政府;

  7.中介服务授权委托书。

  《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000人以上活动均要报批

  吴明场还就《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所谓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承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包括体育活动;文艺演出活动;展览会、展销会、交流会等活动;花市、拜祭、游园、灯会、登高、焰火晚会、庙会、节庆、美食节等活动;招聘会、推介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活动;公益慈善活动等。但商场、步行街、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广场、娱乐场所、游泳场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除外。

  《规定》明确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的级别安全许可分工、许可流程,给承办者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并对活动预计参加人数进行具体的量化。《规定》提出,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受理并实施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受理后,报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区举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则由承办者直接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同时,《规定》还提出,大型群众性活动获得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对外宣传和公开向社会发放、销售活动证件、门票。

  公安机关不予许可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

  1.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影响国事、外交、军事或者其他重大活动的;

  3.承办者或者组织实施现场安全保卫单位不具备承担安全责任能力的;

  4.承办者或者组织实施现场安全保卫单位采取的安保措施不足以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的;

  5.举办活动的场所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广州市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今年投50.6亿元建保障房

  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张强就《广州市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进行了通报。该《方案》是由本届政府第116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后报市委十届第3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根据《方案》,今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1682套(户)。包括公租房6000套,拆迁安置房5000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682户。任务由市区共担,市本级负责5800套(户),以商品房配建为主;各区(县级市)负责5882套(户),建设量首次超过市本级,其中,增城2000套,黄埔(含原萝岗)1200套,南沙882套(户),番禺400套,海珠、从化各300套,荔湾、白云、花都各200套,越秀、天河各100套。

  张强介绍说,为确保开工11682套(户)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今年计划安排3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30100套。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筹集保障性住房8059套,完成省下达的新开工目标任务的68.9%。

  下半年将推龙归公租房6986套

  同时,《方案》还提出,今年还将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8982套(户)。包括公租房11141套,经适房2916套,拆迁安置房4243套,华侨农场改造682户。其中,市本级负责10767套,各区负责8215套。市本级项目共5个,分别为龙归项目、新市机械厂项目、棠下小区、棠德花园和广铁集团车辆段项目。年度分配任务9542套。市本级负责8778套,各区负责764套。市本级项目共2个,穗和花园经适房1792套已于今年上半年推出预售,下半年计划推出分配龙归项目公租房6986套。

  张强表示,为确保完成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方案》从组织领导、土地、资金、行政审批、建设管理、配套设施、试点建设、准入审核、后续管理以及问责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工作措施。在土地、资金等基本保障方面,纳入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不含预备项目)所需用地约265.77公顷,已落实到位;市本级项目计划年度总投资50.6亿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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