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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短期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会废除

2014年07月22日13:52    来源:人民网-上海频道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陈杰:短期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不会废除

  “如果你工资超过5000元,废除公积金后,把钱交给你打理,即使买个4%的货币基金,你也能完爆那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老爷们。”近日,一则题为《公积金?废了吧!》的神帖在网络疯传,引发了网友对于公积金“存废”问题的热烈讨论。

  “公积金制度若要全盘推翻 短期内没有可能性”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在接受人民网强国访谈时认为,短期来看,废除公积金的可能性很小。

  “从政策角度来说,要推翻一项制度,特别是涉及上亿人的制度是很困难的。因为每项政策都有正方、反方,都有利益相关方。”陈杰认为,公积金是一种很特殊的收入,很多地方是无法进行比较的。“假设不强制公司缴公积金,公司就会把20%加入到你的工资收入上,这个前提是有疑问的。因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如果你是强势的,你就可以要求把政府的这部分削下来的部分让你的公司、你的雇主来补偿;但如果你本身是很弱势的,谈判能力不那么强的话,公积金取消掉后,你的工资会相应增加,这个可能性比较小。”

  陈杰认为,从长远的角度说,公积金如果取消或者换成另一种形式,大家自愿存取,也是有可能的。但是短期来看,废除公积金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牵涉的利益太多了。“现在有一亿多人在缴公积金,余额大概将近三万亿,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盘子,里面涉及的利益、关系,还有分析政策里面说的路径依赖,有很强的历史包袱,一下子把以前的全部推翻,跟以前的人没法交代,短期之内没有这种可能性。”

  “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利用率、安全性、区域分割、功能定位”

  陈杰在2006年开始接触公积金并开展国家课题,那时社会上已经有诸多关于公积金的讨论。当时,世界银行出了一份报告,提到对住房公积金的负面评价,认为它是劫贫济富,存在逆向补贴。比如低收入的人缴了很多钱,但是没有机会使用,高收入的人买房子可以使用,这个问题从很多年前一直争论到现在。

  陈杰在接受采访时,并不否认公积金存在的诸多问题,“公积金总体的利用率还是比较低的,现在的余额大概是接近三万亿,其中30%左右属于沉淀状态,而没有有效地利用,这从金融角度来说是资源的浪费,很可惜。”

  陈杰说,“公积金的的安全性也存在问题,第一层是管理上面的,现在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的性质,但是公积金本身的金融性是很强的,中间的一些风险防范,存在很多隐患。而且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大案要案,比如吉林和东北一些地方,出现公积金的挪用、小金库等。第二层就是管理上的流动性问题。我们把公积金看作社保基金,觉得肯定是能满足要求,既然你存了,贷款的时候要给你,但是实际上这几年,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很好的时候,就会发现公积金很紧张,入不敷出,进来的钱不够你要贷出去。”

  “区域分割也存在问题。每个城市自己管自己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方需求大,但是供给不是那么多;中西部城市,供给比较多,需求不是那么多,钱就闲置。”陈杰细数了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公积金的功能定位也存在问题,当时房改需要一笔钱去盖房子,于是老百姓强制性储蓄,把盖房子的钱拿出来。1998年之后,盖房子的钱不缺了,当时银行贷款的钱也蛮充裕的。现在公积金相对于银行按揭贷款属于利率优惠,但是光利率优惠一个百分点能不能做成公积金的系统,几万人,十几万人,存在这个必要性和这个系统的必要性,大家现在就觉得公积金到底能干什么,或者说有失望的地方。”

  “公积金制度也需与时俱进 现在到了改革的时候了”

  陈杰认为,对于公积金来说,现在到了改革的时候了。“从2006年到现在八年的时间,我听取了很多正面反面的意见,老百姓的想法,政府的想法,还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一些想法,感觉确实是需要改革了。”

  陈杰说,公积金制度在开始实施的时候,符合当时的社会需要,推进了房改,历史评价应该是积极的。但是现阶段的形势发生了变化,金融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包括最主要的是人民收入变化了,房地产市场的环境也变化了。“我们觉得住房公积金确实也要与时俱进,需要改进、改革、改善,需要找到自己在新时代下的定位。”

  “如果大家都是觉得房子买不起,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有一部分人买得起,一部分人买不起,老祖宗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反映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上面也是如此。如果大家都用不了,退休以后取,当社保基金或者失业保险基金,大家也没有什么怨言,但是一部分能用,一部分不能用,问题就来了。”陈杰认为,这在本质上还是收入两极分化的问题,但是市场经济下,这种问题很难避免。

  陈杰说,“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住房金融事业部,发行住房债券,住房债券是要定向募集,今年的额度两三千亿,这两三千亿向邮政储蓄认购,但是我想,将来实际上应该是会和住房公积金改革相配套在一起,住房公积金在这中间至少从中央层面来说,应该和新型城镇化,和政策性住房体系的建立等一系列改革相配套起来。”(唐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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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泽、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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