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中小学生境外研学增多,引发事故也增多的状况,教育部昨天发布《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对境外研学提出一些规范性建议。
韩亚航空空难、韩国高中春游遭遇沉船……去年以来的多起在学生研学旅途中发生的不幸,为境外研学敲响了安全警钟。教育部的《指南》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为社会提供了方向和规范性做法。
《指南》提出,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和拟合作的旅行社、境外机构,应当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合作事项和标准、各自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对于需要乘坐汽车长途旅行的,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就车辆性能、安全车速、司机规范等予以明确约定,避免出现车辆老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情形。举办者不得因与境外机构合作而自行声明免除自身对境外研学旅行的责任义务。
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举办者要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