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时政

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曾被称“首长秘书”

2014年07月03日04:12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曾被称“首长秘书”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被双开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

  昨天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连续发布消息,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与他人通奸”

  早在今年2月18日,冀文林已被中纪委通报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昨日公布的消息称,经查,冀文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冀文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冀文林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刚曾被称为“首长秘书”

  和在今年2月已被中纪委宣布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冀文林相比,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此次被宣布落马更为引人关注。这位在公开报道中多次被界定为“首长秘书”身份的副局级干部,其案情属于首次被官方公布。

  中纪委的通报显示,余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余刚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余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中无法查找到余刚确切的工作简历、年龄、籍贯,甚至仅有的几张照片亦无法得到官方证实。

  可以确认的是余刚的“首长秘书”身份。多个来源的公开报道可以佐证。

  谈红曾任公安部警卫局正师职参谋

  和在网络搜索引擎上尚有迹可寻的余刚相比,此次被宣布落马的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的公开资料更少。

  中纪委的通报中提及,谈红利用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谈红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谈红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昨日被通报的冀文林、余刚和谈红三人涉嫌违法的行为中均有受贿情节,但中纪委通报中对三人涉案情节的表述有所区别,冀文林为“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余刚为“收受巨额贿赂”,谈红则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5名被通报官员存在“与他人通奸”

  昨日,中纪委一共公布7名官员被开除党籍,其中5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包括“与他人通奸”,这5人分别为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武汉市新洲区委原书记王世益、湖北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陈伯才。

  6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发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在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成为网上热词。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刊文解释违纪通报中“与他人通奸”措辞指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

  本报综合报道

分享到:
(责编:崔东)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