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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至去年6月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超20万亿

2014年06月24日17:0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披露,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按照国务院要求,审计署2013年组织对全国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结果已上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向社会公告。

2014年,结合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审计,跟踪审计了中央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情况,以及2013年6月底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等部门和相关地方加强了债务统计、对账及风险分析预警等工作,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有所放缓。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增长3.79%,比2013年前6个月平均增速下降7个百分点。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目前,各类政府性债务管理分别由财政部不同业务司局负责,尚未归口统一管理,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制度也不够健全。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中,2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制度,9个未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制度。

(二)省本级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9个省本级为偿还到期债务举借新债579.31亿元,但仍有8.21亿元逾期未还。相对而言,9个市本级由于2013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长,债务负担有所减轻。

(三)个别地方债务举借和使用不规范。审计发现,2013年6月底以来,4个市本级违规由政府担保或不合规抵押融资157亿元,违反合同约定将108.62亿元债务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或其他项目建设等。此外,4个省市本级还通过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私募债等新方式举债69亿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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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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