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中国电影繁荣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其中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取重点影片个案报批的方式,用于扶持5-10部有影响力的重点题材影片。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支持推动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支持中国电影企业走出去、支持重要电影工业项目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等。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
二是对电影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上市,鼓励电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引导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电影产业;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影基地、企业和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
四是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鉴于影院用地来源形式多样,放映方式多样,为鼓励影院建设,可通过单独新建、项目配建、原地改建、异地迁建等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协议、挂牌等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