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发生经过
(一)发生事故前路段交通情况。
2月28日17时50分,晋济高速公路全线因降雪相继封闭;3月1日7时10分,解除交通管制措施。
3月1日11时起,事故路段车流量逐渐增加;12时45分,泽州收费站出省方向车辆增多,开始出现通行缓慢的情况;13时,持续出现运煤车辆在右侧车道和应急车道排队等候通行的情况;事发时岩后隧道右侧车道排队等候,左侧车道行驶缓慢。
(二)肇事车辆追尾情况。
3月1日14时43分许,由汤天才驾驶、冯国强押运的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事发时位于前方,以下简称前车),装载29.66吨甲醇运往洛阳,在沿晋济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岩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约100米处时,发现右侧车道上有运煤车辆排队等候,遂从右侧车道变道至左侧车道进入岩后隧道,行驶了40余米后,停在皖BTZ110号轻型厢式货车后。
14时45分许,由李建云驾驶、牛冲押运的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事发时位于后方,以下简称后车),装载29.14吨甲醇运往河南省博爱县,在沿晋济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岩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约100米处时,看到右侧车道上有运煤车辆排队缓慢通行,但左侧车道内至隧道口前没有车辆,遂从右侧车道变至左侧车道。驶入岩后隧道后,突然发现前方大约5~6米处停有前车。李建云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仍与前车追尾。碰撞致使后车前部与前车尾部铰合在一起,造成前车尾部的防撞设施及卸料管断裂、甲醇泄漏,后车前脸损坏。
(三)岩后隧道内车辆燃烧爆炸情况。
两车追尾碰撞后,前车押运员冯国强从右侧车门下车,由车前部绕到车身左侧尾部观察,发现甲醇泄漏。为关闭主卸料管根部球阀,冯国强要求汤天才向前移动车辆。该车向前移动1.18米后停住,汤天才下车走到车身左侧罐体中部时,冯国强发现地面泄漏的甲醇起火燃烧。
甲醇形成流淌火迅速引燃了两辆事故车辆(后车罐体没有泄漏燃烧)和附近的4辆运煤车、货车及面包车,由于事发时受气象和地势影响,隧道内气流由北向南,且隧道南高北低,高差达17.3米,形成“烟囱效应”,甲醇和车辆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迅速向隧道内南出口蔓延。经专家计算,第一起火点着火后,8分钟后烟气即可充满整个隧道;起火后10分钟,距离第一起火点184米的5辆运煤车起火燃烧,形成第二起火点;随后距离第二起火点40米的其他车辆也开始燃烧。
发现着火后,后车驾驶员李建云、押运员牛冲从隧道北口跑出,前车驾驶员汤天才、押运员冯国强跑向隧道南口,并警示前方的皖BTZ110、皖BTZ016驾乘人员后方起火。当时隧道内共有87人,部分人员在发现烟、火后驾车或弃车逃生,48人成功逃出(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17时5分许,距离南出口约100米的1辆装载二甲醚的鲁RH0900/鲁RC877挂铰接列车罐体受热超压爆炸解体。
事故导致滞留隧道内的42辆车辆全部烧毁,隧道受损严重。
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消防部门应急处置情况。
3月1日14时50分,晋城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先后调派7个公安消防中队、9个专职消防队共400名官兵、44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山西省消防总队调集相邻的长治、临汾两市消防支队共29名官兵、5辆消防车到场增援。
15时15分,城区中队(系责任区中队,距离事发地约13.5千米)在高速交警引导下首先到达隧道北口。此时隧道北口有车辆猛烈燃烧,地面形成流淌火;位于下风方向的隧道南口有大量黑色浓烟涌出,浓烟已感到烫手。根据现场情况,由晋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决定全力扑救隧道北口火灾,继续对后车罐体实施冷却,在出口处组织停留人员疏散,并协调环保部门对现场环境及可燃有毒气体进行实时监测。18时许,隧道北口处火灾被彻底扑灭。
3月2日零时10分,现场指挥部决定组成攻坚组从人行横洞进入隧道,分别向隧道南、北两侧梯次进攻灭火。3时30分,后车罐体内甲醇导出转移;9时30分,人行横洞以北隧道内大火被基本扑灭;3月3日18时,隧道内大火被全部扑灭。
(二)高速公路交管部门处置情况。
3月1日14时51分,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接警后派出民警分两组分别从该大队驻地和泽州收费站出发向晋济高速济源方向寻找事故地点。由大队驻地出发的2名民警于15时7分在距岩后隧道1公里处赶上了被堵在路上的晋城消防支队第一梯队,立即疏导车辆,打开中央防护栏引导消防车逆行抵近岩后隧道北口,并通知由泽州收费站出发的另一组民警折返赶赴岩后隧道南口。八大队各组民警陆续到达现场后,采取现场警戒、交通管制措施,配合消防、卫生部门开辟救援通道,并开展控制肇事车辆司乘人员、登记逃生人员等工作。
16时23分,三支队值班副支队长带领事故科1名民警赶赴现场;17时15分,三支队指挥中心将事故信息上报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三)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情况。
3月1日15时5分,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得到事故信息,立即通知路政大队派员上路查看,并利用监控系统对辖区内隧道路段进行巡查。
15时25分,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政大队有关人员接报后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当地政府救援力量开展清障、管制、救援等工作。
15时26分,根据高速交警指令,信息监控中心向泽州收费站和临近的收费站下达了封闭指令。
(四)晋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置情况。
3月1日15时18分、15时41分,晋城市110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分别收到事故报告;15时42分,晋城市政府值班室接到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报告;16时19分,晋城市政府值班室向山西省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事故情况;16时35分、17时、17时3分,市政府应急办分别接到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和市安全监管局的事故信息报告。
16时45分,晋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率领相关部门相继抵达岩后隧道入口,成立了以晋城市常务副市长为总指挥的晋城市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调派增援力量并部署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现场控制、人员搜救、伤者救治、疏散安置、环境保护、应急保障、善后维稳等有关工作。
此次事故抢险共组织救援力量1000余人,投入各类救援车辆300余台次,紧急调运灭火用水9300余吨,清运煤炭1200余吨,吊装拖运烧毁车辆42辆。
(五)伤亡人员核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公安厅组织开展遇难人员数量和身份核定工作。先后在隧道内搜寻到12具遗骸,并对隧道内清理出的42辆车辆残骸、1000余吨煤炭及其他残留物进行反复筛查,提取检材。在国务院安委会工作组(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在事故调查组)及有关专家的督促指导下,公安机关通过DNA反复检验、人类学骨骼鉴定、收集家属寻亲信息、车辆信息、同车人证明、手机信息验证和大情报系统比对等综合技术手段反复核查,于3月11日,确认这起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已超过30人,为特别重大事故。截至3月17日,最终确认在这起事故中有40人遇难,并对遇难者身份全部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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