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安徽宿松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同保、交通运输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刚涉嫌吸食毒品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宿松县纪委对县招商局、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近日,宿松县纪委就该县2名公职人员吸毒案件处理情况发出通报,对负有教育管理不力责任的县招商局、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4月26日和29日,该县公安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中发现,县招商局副局长李同保、县交通运输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刚(股级)涉嫌吸食毒品。
经公安机关查明,李同保、余刚先后三次吸食由社会人员提供的毒品,分别依法给予了当事人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
县纪委根据公安机关案件情况的通报,及时启动案件处理程序,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同保、余刚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有关程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时刻清醒认识自身所处的位置和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