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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被精神病”农妇告赢当地公安局【2】

2014年05月23日08:1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中国网事:“我说没有精神病,他们非让我吃药扎针”——周口“被精神病”农妇告赢公安局

   “我对胜诉充满了信心!”

   2014年5月20日16时许,吴春霞接到了省高院二审法官的电话,通知她到法院去领判决书。

   吴春霞说:“这个判决书我等了10个月,这次等待的时间最长,最终还是胜诉了,这份判决书比以往任何一份判决书的分量都沉重。”

   河南省高院的二审判决认为,综合目前证据,当时吴春霞处于劳动教养期间,只有公安机关认为吴春霞患有精神病,她才有可能暂时脱离教养场所被送往精神病院。所以第六分局主张未实施送医的行为不能成立。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没有相应的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充分,因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当确认违法。驳回第六分局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早在去年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吴春霞就告诉当地媒体记者,她“对胜诉很有把握”。今年胜诉后,吴春霞再次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了自己的这种信心。她说,自己的信心基于两点:“第一,一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政府只能责令其监护人做出是否送往精神病院的决定。而王霞不是我的监护人。二,不管是公安机关还是医院,在把我送往精神病院之前,都应该对我是否患有精神病做出鉴定,但这些,他们都没做。”

   已经40岁的吴春霞至今单身。她说,在被关押在精神病院期间,她的离婚案件审结,法院在判离的同时,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要求夫家补偿她8万余元的拆迁安置费。“我离开精神病院之后,法院把这份判决书给了我。如果没有那次在离婚案开庭时被公安局当庭带走拘留,没有后来的‘被精神病’,也许,我已经在离婚后开始了新生活。但现在,一切都变了。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为此事奔波,不断地打官司告状,四处上访,为了赢取公平、正义,没有了正常人的生活。”

   吴春霞至今没有正式工作,有时给外甥帮忙挣点钱。“我现在刚拿到判决书,暂时还没什么想法,等我回去咨询律师后再做打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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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泽、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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