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征地补偿有异议,湖南临湘市横铺乡三个村的村民将市政府和市长龚卫国告上了法庭。昨日上午,该案于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本报讯(记者 薛雷)让村民产生异议的,是临湘至岳阳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项目。该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第十二横线——杭瑞高速中部的一段,也是湖南省六纵八横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征地的村民普遍认为,面对这样一个国家重点工程,临湘市政府所执行的征地补偿要远低于湖南省所制定的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按年产值标准的中值计算,即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再按16倍计算,其中基本农田按25倍计算。”村民代表刘其军说,“而我们岳阳市最近定的年产值中值是,每亩基本农田1936元。所以我们计算出来的是,基本农田每亩96800元,一般耕地每亩是61952元;但是我们的临湘市政府补给老百姓的是,基本农田每亩26730元,一般耕地18700元。所以我们才打这场官司,状告政府和市长。”另外,村民还反映政府有暴力强拆的行为。
自从2013年3月临湘市政府发放了征地补偿后,刘其军和村民们开始不断申诉。刘其军多次前往临湘市政府、岳阳市法制办和信访办、湖南省政府,都没能得到答复。“后来我们去了北京,到国土资源部,接待我们的领导叫我们向法院起诉,于是三个村组的老百姓同时将临湘市政府和市长龚卫国告上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中院将此案移交在君山区人民法院办理,5个月过去了,昨天终于开庭。”
刘其军称,他从国土资源部得到的一份函是昨日庭审的有力证据,这份函是2013年6月13日下发给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他告诉记者,这份函上写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现有你省刘其军等五人来国土资源部反映临湘市政府在杭瑞高速的征地补偿方面,沒有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偿。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关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计算,即基本农田每亩85000元,一般耕地每亩54400元,望督促执行。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先后致电临湘市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刘如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被建议联系市法制办张姓主任,后者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根据临湘政府网的消息,2012年底,副市长刘如乐曾前往临岳高速(临湘段)途经的横铺、桃林、忠防、詹桥等四个乡镇督查房屋拆迁情况。临岳高速公路临湘段途经临湘市4个乡镇21个村139个村民小组,全长32.5公里,需征用土地3862亩,拆迁房屋287栋,迁移坟墓3676座,建设工期4年。稿件中提到:“从现场督查情况来看,房屋征拆工作进展不快,市政府要求,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拆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征拆工作任务。”
另据我国交通部网站在2012年12月的一则消息,在岳阳市召开的“临岳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会”上,岳阳市市长向伟雄指出,临岳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重要的路网建设项目,要求有关部门“咬定投资、征拆、形象、稳定和廉洁等目标,对照先进,找差距,再加劲,大干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