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5月9日电(记者陆文军)9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分别委托上海市林业局、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实施部分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和进出口管理事项,对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相关企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程序进行简化,为这些企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贸易提供便利。
国家林业局提出,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企业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革制品和进口实验用猕猴、食蟹猴血清等衍生物实验材料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上海市林业局审批。委托上海市林业局或其指定的单位发放鳄鱼皮表带等标识,标识的发放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5-8个工作日。同时,进一步压缩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审查决定时间上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国家濒管办提出,将出口非CITES附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一批允许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核发权限授予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办理。进口木材办理物种证明,不受国家濒管办相关要求限制的,可以向国家濒管办上海办事处申办多次使用的物种证明,且免除提交的申请条件。办理上述内容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的,原则上不需要通过国家濒管办就境外CITES许可证或证明书进行核实确认。进一步压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物种证明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其中受理时间上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审查决定时间上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上海市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中部,是中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最活跃、贸易量最大的区域之一。全市涉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企业近400家,贸易范围涉及46个国家和地区,年贸易总额超过30亿元,其中大量贸易活动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事务,在全球物种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中占据重要地位。上海市将借助自贸区制度优势和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制度创新和政策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