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政高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李希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此前,4月29日,中央组织部王尔乘副部长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中央决定,陈政高任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
4月28日,辽宁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央关于辽宁省领导同志调整决定。中央决定:李希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陈政高不再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希简历:
李希,男,1956年10月生,汉族,甘肃两当人,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甘肃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张掖地委书记、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延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等职。2013年4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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