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为切实落实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于2014年4月21日印发《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水建管[2014]134号),公布了全国665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通告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全省中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全县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地震易发地区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初期蓄水水库和汛期水库的安全管理,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值守和巡视检查,强化监测和预警,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