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14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17日向社会公布了这份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瑞贺介绍,按照安排,2014年,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预算法。鉴于当前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任务,将抓紧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修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修改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为总结立法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情况,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度,修改立法法。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将制定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适时安排审议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将抓紧做好相关法律的立改废工作,重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尽快出台。
【重要立法】
环保法(修改)
两年四次审议今年有望出台
环保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审议是在2012年8月,目前已经过三次审议。本月21日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将第四次审议这部草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表示,目前看今年推出的概率较大。
此前的草案,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定被认为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认为,草案规定的公益诉讼主体范围过窄,不利于发动公众积极性。陆浩表示,出台后的新环保法将对这方面有所完善。
据报道,有权威人士透露,四审稿中,诉讼主体或将扩展至地市级环保社团。
预算法(修改)
两年前曾二审征33万条意见
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涉及对政府支出的分配和监督。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20年。这是该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
这部法律的修改,从2005年启动,至今已经跨越三届人大。草案上一次提请审议,是在2012年7月,二审草案曾公开征集到33万条意见。
当时,有不少专家对草案内容不满,认为一些成功的经验未被写入,有些地方存在倒退。此后,这部法律的修改被暂时“搁置”。
据悉,此次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将对地方政府发债条件和监管原则作出规定。
行诉法(修改)
23年首次大修草案“略保守”
去年12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这是该法施行23年来的首次修改。今年10月,草案将提交二次审议。
现行的行政诉讼法,被认为存在受理案件范围过窄,起诉和执行都很困难,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修正案草案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畅通入口,扩大“民告官”的范围。
但是,一些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士认为,与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修正案草案还“略显保守”。草案公布后,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1483人提出的5436条意见。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 释疑
年度立法计划为何4月才公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16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4年4月1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委员长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印发执行。这样的程序安排原因何在?
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是对本年度立法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由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草拟,由委员长会议讨论通过。立法工作计划从前一年的下半年开始编制,通常在前一年的12月份由委员长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后对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因此,每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后,要根据大会的精神和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对立法工作的预安排作出调整完善,经委员长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王瑞贺说:“这样既保证了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有计划进行,又能很好地体现全国人大会议的精神和要求。”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的工作是从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开始的。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逐年落实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