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冰 实习生杨勇)11月10日、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和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新预算法培训,以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据了解,今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培训班,市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市人大财经专业组部分代表、部分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区县财政局局长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苏军专程来渝辅导学习新预算法。苏军在讲座中回顾了预算法的修改历程,并围绕新预算法立法宗旨、全口径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和调整、规范地方发债、推进预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等进行了讲解。
苏军表示,新预算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要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好重庆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庆育为学员们作了“认真学习新预算法,提高人大对预算的监督水平”的讲座。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