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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妈妈可以在广东申办“单独二胎”

2014年04月07日08:05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外省妈妈可以在广东申办“单独二胎”

  计生部门权威答问“单独二胎”

  丈夫为广东户籍的外省户籍妈妈可在粤申办“单独二胎”

  但须在女方户籍地备案

  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于3月27日正式落地实施,经过一周磨合,全省各地基本接受申请办理,广州各区进程较快,黄埔、从化等地已经有审批通过并进入公示阶段。

  明明有独生子女证,为什么还要另办证明?再婚家庭的“单独”能否生二孩?……由于申办需要确认独生子女身份,涉及再婚家庭、申请者父母辈婚育等情况,不少人还奔波在“单独”证明材料的路上。记者梳理各类问题,找到省、市计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一一解答。

  文/记者何雪华

  一问:再婚不适用新政?

  答疑:三种情况可再生一个

  “再婚家庭,明明一方是独生,为什么不能生二孩?”很多再婚夫妻不满,认为自己的家庭里只有一个小孩,成长很孤单,以后抚养老人的压力也大,所以想根据单独二胎的政策再生一个,可是却被居委告知不可以。这也被理解为再婚家庭不适用“单独二孩”政策。

  事实上,“单独二孩”政策虽然没有特别针对再婚家庭的规定,不过,根据修订后的省人口计生条例第十九条,再婚家庭有三种情况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而不再重复适用新政。

  这三种情况为: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那么,为什么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再婚一方是独生子女,却不可以生二胎了呢?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按照独生子女的界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再婚的独生子女生下的孩子,已有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本身并不是独生子女。

  此外,再婚父母带来的孩子会否影响“单独”身份,也成为政策咨询的热点。如A本来是“单独”,之后父母离婚,父亲再婚,继母带来一个孩子,母亲再婚,与继父一起抚养其子,那么A的“单独”身份有没有受到影响?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答复,由于A没有存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因此,不会影响她/他的独生子女身份。

  二问:有独生证为何要开“单独”父母方证明?

  答疑:相隔时间太久远 难证明办证后情况

  “别的材料都好办,唯有‘单独’方父母要开证明太坑爹!”连续一周的实施过程中,“单独二孩”的申请者们大吐苦水“证明难开”,不理解为什么已经有了独生子女证,还要“多此一举”再办理父母的单位证明及在户籍地盖章。

  为什么独生证不能证明“单独”?广州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独生证只能证明出生时的状况,那已经是二三十年前,它无法证明之后其父母有没有离异、再婚、再育,更别提婚外生育史等状况。因此可以说,“单独”最有效的依据,不是独生子女证,而是最新的婚育情况证明。

  到子女可生育二孩时,“单独”的父母大多数已经退休,甚至离开原籍,为何还要回原单位开证明?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这是因为现行计生管理的责任划分不同,“有工作单位者,计生管理由单位负责,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计生由户籍地计生部门负责管理”,正是由于单位和街道计生部门各有管理责任,因此有单位的“单独”父母要先由单位出具证明。

  省市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都注意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交“单独”证明材料困难的特殊情况,因此,《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二孩”实施工作的通知》下发指出,在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规定,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但审批部门应增加相应社会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于审批档案。

  三问:

  在女方户籍地申请 那里不给办理咋办?

  答疑:

  女方户籍地备案 男方户籍地办手续

  广东“单独二孩”申办审批流程规定,在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材料办理审批,并且单独家庭夫妻双方可在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申请生育二孩。可问题是,截至目前,全国并非所有省市(区)落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如果女方户籍地并未实施,怎么办?

  自己是独生子女,但户籍还在山东的黄女士遇上的正是这样的难题,老家的父母帮她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回复“未实施‘单独二孩’,不发申请表,也不审批”。

  对此,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答复,“单独”夫妻户籍不在同一省份,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可回户籍所在省份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同时登记备案,再回广东男方户籍所在地领取申请表,办理再生育二孩手续;如果男方是独生子女,那女方只需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他进一步解释,之所以不在女方省外户籍地审批,也要进行登记备案,是防止重复申领再生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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