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老人三罪并罚
汕头中院判决,彭大祥仿造人民币图案、形状等特征,制作整套假人民币母版后晒成印刷阳版,并将阳版出售给他人用于伪造货币,构成伪造货币罪;明知自己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以及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汕头中院昨日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彭大祥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揭秘:制售假币样板“一条龙服务”
制作:靠放大镜核对细节
在抓到彭大祥之前,办案民警曾以为制作如此逼真的母版胶版的人会懂电脑知识,但结果却让警方意外。
“图案都是我自己手工描绘制成的,没有借助电脑。”据彭大祥供述,晒版、冲洗等工序是他原来开印刷厂时向师傅学的,有些技术则是他之前制假证时学的。
彭大祥供述,他前后一共花了大约5个月的时间才做成,全部是在家中工作间中做的。“我只做过1套母版,这套母版我保留着就能不断复制出能够用来印刷假币的印刷阳版。”彭大祥供述,他在手绘假币时会用放大镜观察真币来画出细节,画完以后用胶片照相机拍下来,作为制母版的依据。
销售:一套印刷胶版卖了12万元
根据彭大祥供述,他制作的假人民币胶片版先后卖出13套,包括2套1999版假币胶版及11套2005版假币胶版,卖给了4个陆丰男子。
最早找上门来的是一名郑姓的男子,他要彭大祥帮他制作1999版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印刷胶版。彭大祥供述,最后商定做假币印刷胶版的价钱是人民币12万元。“后来郑姓男子在用这套假币印刷胶版印刷过程中,发现该套胶版存在一点问题,还曾经2、3次将他印刷出来的假人民币半成品拿到我家给我看,让我修改。”(记者 陈正新 通讯员 胡克雅、汕法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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