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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奇迹宝宝”快出院 已恢复七八成体重达9斤【4】

2014年04月05日09:34    来源:东南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厦门“奇迹宝宝”快出院 已恢复七八成体重达9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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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洪的脚被撞成十级伤残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5日讯(导报记者 王龙祥 吕寒伟 文/图)赵廷远这个名字,对于“奇迹宝宝”来说是未见面的父亲,但对于今年45岁的黄某洪来说,是7年来没有找到的人。

  7年前,赵廷远雇用的司机驾驶他的手扶拖拉机将黄某洪撞伤,虽经法院审理判决,但赵廷远没有能力支付黄某洪的赔偿费。“没想到,再次得到赵廷远的消息时,他已经因车祸去世了。”黄某洪说。

  请来的司机肇事逃逸

  黄某洪住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西边村,他说,7年前,他被赵廷远雇用的拖拉机司机开车撞伤。

  他提供的一份龙海市法院判决书中显示,2007年4月16日,他驾驶一辆摩托车在角美沿着角海线,往厦门方向行驶至鸿渐村路口时,被一辆无牌照的手扶拖拉机撞到,导致他左踝关节开放性粉碎骨折并脱位,在医院治疗了近两个月。

  拖拉机驾驶员叫小黄,是赵廷远雇用的司机。判决书里描述,小黄驾驶的无牌手扶拖拉机,在鸿渐村路口向右转弯时,与道路同侧同方向的黄某洪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无力赔偿4万多元

  当时事故发生后,拖拉机驾驶员小黄弃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小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某洪说,事发当天,车主赵廷远曾去医院,“第二次见到他时,是在我出院的时候,当时要和他谈赔偿的事宜,但赵廷远钱不够,走了”。黄某洪说,之后赵廷远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于是就将他告上了法院。

  2008年8月1日,龙海市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判决,判定被告赵廷远赔偿黄某洪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40737.38元。

  黄某洪说,法院判决后,赵廷远并没有按照判决支付赔偿,过后就“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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