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继2013年27个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后,进入2014年,又有多个省区市再次上调最低工资。例如,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一档1050元/月和二档950元/月,提高至一档1250元/月和二档1150元/月。
从数额来看,最低工资绝不算高。即便是最低工资全国最高的深圳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也仅为1808元/月。在吃碟肠粉都要10多元的深圳拿这点工资,恐怕只能租地下室、吃路边摊,最多维持个基本温饱。实际上,在“用工荒”、“招工难”的当下,这个工资几乎不可能招到人。
给出个“不可能”的工资,有意义吗?
有!最低工资上调,最重要的是体现了政府让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态度。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多少,政府说了不算,但最低工资数额,却是政府可以“决定”的——虽然这个决定也是参考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承受力、物价水平等因素做出的。所以,让最低工资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速,可以给劳动者和用工企业传递出这样的信号——政府要“补短板、兜底线”,要保证工资跑赢GDP。
对比最低工资的增幅、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和GDP增幅可以发现,各地政府基本都做到了这一点。例如2013年,北京市GDP增幅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为7.1%。2014年,北京市最低工资增加160元,增幅为11.4%,高于前两者;2013年,重庆市GDP增长12.3%,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一年增长了9.8%。今年重庆市最低工资增加200元,增幅约为20%,远高于前两者;2013年,山东省GDP比上年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4%。2014年,山东省最低工资增加120元至130元,增幅分别为8%、9.6%和10%,略高于前两者。
最低工资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它调整了,加班补贴、养老保险、社保等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调整,劳动者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障。
对用工企业而言,要体会到政府的这份苦心,切实给付劳动者应得的各种报酬。而劳动者除了要了解政策、利用好政策,以充分享受到最低工资上涨带来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还是要想办法挣更高的工资。(作者 佘 颖)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