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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不规范 需要群众来监督

2014年03月24日08:26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交警执法不规范 需要群众来监督

  日前,市民赵先生在网上投诉东城交警大队一位民警,将自己的私家车违法停在机动车道上,随后下车执法,对路旁停放的其他违法车辆开具交通违法通知书。该事经曝光后,交警部门对执法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其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执法的交警自己却违法?近日,该案例被作为民警不规范执法的切入点,由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向全市交警进行讲解,该如何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而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类似不规范的执法时常会出现,侵害群众的权益,而警察权威也会在执法过程中流失。如何形成规范的执法环境,不仅要在内部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自外在的民间监督力量同样值得重视。

  张绍培解释称,执法交警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在这一执法过程中,由始至终,执勤交警除说了一句“不要乱动”之外,没有任何表明身份的回应,希望各镇街交警大队接下来继续加强对民警的执法语言规范培训。第二,按照规定,民警执法时必须由两人一起,为什么只有一人,需要各交警大队思考,如何规范执法程序。第三,民警开车去现场执法,无论是开警车、私家车,还是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到达现场,都没有问题,但在执法前,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守法,在这一案例中,执勤交警自己也违法停车,存在问题。

  由此可见,不规范的执法体现在多个环节。谁给了执法者这样的胆量,诸如此类的习惯性失范是否比较普遍?这些问题都亟须相关部门深思。而在执法时有着怎样的监督机制,如果执法流程以及监督机制上的漏洞堵不住,是否还会引发执法者借助公权力铤而走险,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作出行之有效的改变。

  可以说,交警执法违规在前,则相关处罚结果自然没有任何意义,更谈不上起到“惩前毖后”的警示作用。比如去年也有网友发帖称,其朋友驾车在东莞市莞城区向阳路和凤来路交界处时遭遇交警“隐蔽执法”,向阳路上没有任何明显的禁止左转的警示,交警不是站在路口警示行车人预防违章,而是站在凤来路里面距离向阳路10米左右的位置“瓮中捉鳖,来一个捉一个”。网友认为交警完全可以在该容易违章的路口对驾车者进行警示,而非“守株待兔”以达到创收目的。尽管交警回应称其处罚并无不妥,但其“请君入瓮”式的隐蔽执法,依然引发了公众、媒体的广泛质疑,也暴露了执法标准与民意期待的不对称。

  显然,强化必要的制度规范,通过制度的力量给交警执法套上“紧箍咒”,让“阳光执法”做到科学规范、准确清晰,才能让违章受罚者心悦诚服。尽管不能苛求不规范执法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不以善小而不为”,若放任自流,不防微杜渐,则违规执法的问题会越来越多,最终造成积重难返的局面。长此以往,执法者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不仅损害交警及城市的形象,也会让市民盼望的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变得遥遥无期。

  而从上述事件可看出,人们或许也要鼓励积极发帖举报的网友,他们的勇敢揭露使个别交警的违法行为得以曝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公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同样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只有建立渠道畅通的民间监督机制,形成迅速有效的民意反馈渠道,才能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无处遁形。

  朱晋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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