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夏凤各夫妇 资料图
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刘老根、夏凤各夫妇要求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即媒体报道所称“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二审于3月20日在保定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刘老根、夏凤各的诉讼请求。
保定中院官微称,二审庭审时,上诉人刘老根、夏凤各及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安新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过法庭调查、双方辩论、陈述意见等程序,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和请求。
新闻媒体记者及原告的部分亲属旁听了庭审。
保定中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新闻背景:
据了解,安新县圈头乡桥南村农民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超生的女婴出生11天后被乡政府派的人抱走,至今下落不明。刘老根长子刘领群告诉媒体,一年前他们一家人先后到过乡政府询问情况,但均没有收到任何答复。2013年12月,刘家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2013年12月底,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刘家的诉讼请求。原告代理律师林峰表示,安新县政府在一审时并没有提交支持证据,所以这一结果“不可理喻”。但他同时表示,一审客观上对解决该事件起到了推动作用,现在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予以立案。
安新县政府在今年1月15日所做的行政诉讼上诉答辩状对计划生育和送收养问题等进行了答辩,认为刘家要求的信息“无从公开”,并表示刘家可以去县民政局了解情况。
“我们去过民政局,他们说当年管事的人已经不在了,又把皮球踢了回来。”刘领群说,“民政和计生部门都归县政府管,多方证据也将责任引向了他们,我需要在二审的时候得到他们对我所出示证据的解释。”
(来源:新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