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 题:官司搬回国内打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站上新起点
作者:白琥
3月18日,二战掳日中国劳工及遗属状告日本企业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这也是中国法院首次受理掳日劳工诉日企案。对此,分析认为,掳日中国劳工在华发起对日本加害企业的诉讼有法律依据,日后料将陆续出现类似诉讼。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无一胜诉 北京法院受理成新起点
二次大战末期,日本从中国抓掳了约四万多名中国人,押送到日本国内35家企业的135个作业所,从事奴隶劳动。到战争结束的不长时间里,就有近七千人被折磨致死。而战后得以返回中国的三万余名劳工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因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
今年2月26日,37名原中国劳工及遗属的代表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起诉状,状告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原三井矿山)和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原三菱矿业株式会社),要求二被告就二战期间掳走中国劳工在媒体上公开谢罪,同时赔偿每位劳工100万元人民币。
3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上述原告: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也是中国法院受理的首起掳日中国劳工诉日企案。
其实,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之路并非一条坦途。
从1995年开始,中国民间组织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至今已持续近20年。然而,日本侵华战争的中国受害人在日本提起的近30起对日索赔诉讼,至今尚无一起取得最终胜诉。
对此,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告诉中新网记者,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经历了漫长的“在日诉讼路”却无一胜诉,日本最高法院更是以“七十年代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意味着同时放弃民间赔偿”为由,关闭了在日本司法解决这一问题的大门。
“此后,我们一直倡导在国内打官司。2006年开始,也曾有山东、河北、重庆、浙江等地的二战受害者将诉讼材料递交给当地法院,但均未获受理。”童增说,“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的受理,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路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也是一个新的起点。”
掳日中国劳工在华起诉有法律依据
掳日中国劳工诉日企案在中国法院首获受理之后,引发各界关注。
童增对此指出,目前日本右翼势力有抬头的迹象,中国法院受理该案,对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再次抬头、维护世界和平有积极作用。
“此外,日本领导人近来多次否认侵华战争历史,我们要反制日本右翼分子试图篡改历史的行径。”童增说。
而对于此次诉讼是否合乎法律的问题,童增则指出,原告提起的诉讼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均有据可循。
童增表示,1972年中日签订的联合声明,只是中国政府宣布放弃赔偿要求,而中国政府和中国民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中国的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或日本企业提出赔偿,有国际法依据。
“从国内法来讲,中国是日军二战时的侵略地,劳工是从中国抓走的,现在的受害劳工也身在中国,国内法对此有管辖权,因此,中国法院对37名原告的诉讼予以立案是没有问题的。”童增说。
类似诉讼或陆续出现 判决后执行问题引关注
此前中国民间组织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无一胜诉,因此,此次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显得来之不易。
在童增看来,对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来说,该法院受理此案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预计类似的诉讼会陆续出现。
“今后,类似诉讼肯定会在国内陆续出现,二战时期,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的伤害罄竹难书,我想会有更多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向日本加害方讨公道。”童增说。
童增还分析称,日本侵华战争的中国受害者在日本打官司已有十几年的经验,受害者都在不断完善自己的诉讼材料。此外,很多战争受害者已是高龄,其中不少人通过公证,让自己的后代把对日索赔诉讼继承下去。
“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甚至可以说,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最后一个机会,我们不能失掉这个机会。针对日本政府公开否定战争责任、否定侵华历史的做法,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法院选择受理此案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值得期待。”童增说。
中国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问题,亦广获舆论关注。对此,康健则向记者表示“丝毫不担心”。
康健分析称,日本这两家被告都是有着百年历史的公司,都有基本的企业文化和理念,“若两被告做出的重大人权侵害事件被法院判决要承担责任,但它们选择拒不承担责任,我认为他们的信誉将会大打折扣。”
“如果被告拒不执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两公司在中国本土都有办事处,应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康健说。(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