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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定罪量刑标准【2】

2013年09月29日10: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最高法明确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定罪量刑标准

  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特别是今年5月曾经集中发生。最高法在制定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对哪些案件予以关注?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一开始,就提到了今年5月此类案件集中发生的情况。5月15日至18日短短四天时间,全国就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给民航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了重大损失。此类犯罪活动,有的为勒索钱财目的,向商场、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散布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有的出于无聊、好奇或者“出风头”,还有的则是基于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动机,散布“发生地震”、“飞机上有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引起了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交通、生活等秩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最高法今天也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2012年8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熊毅得知债主将搭乘航班向其索债,为阻止或迟滞债主到达,遂拨打深圳机场客服投诉电话,谎称当天从襄阳至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上有爆炸物,将于飞机起飞后45分钟爆炸。深航接到通报后,随即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协调空管部门指挥航班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期间,导致空中9个航班紧急避让,武汉天河机场地面待命航班全部停止起飞。机场启动了二级应急响应程序,调动消防、武警等多个部门200多人到现场应急处置,深圳航空公司为运送滞留在机场的乘客,临时增加2个航班,给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万多元。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熊毅有期徒刑四年。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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