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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杀妻案”6次审理改判无罪 当事人被羁押5年【4】

2013年09月22日07:3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校园杀妻案”6次审理改判无罪 当事人被羁押5年

  “我不是凶手,真凶是谁我也等待答案”

  被判无罪后陈新平称在考虑国家赔偿数额,认为掌握足够证据是公安机关天职

  “我能盼着真凶把我从监狱换出来?”

  新京报:9月13日法院再次开庭,那天有没有特别的感触?

  陈新平:当庭宣判后,家人抱头痛哭。我自己相对比较平静。有一年多取保候审时间的缓冲。开庭前,我把法院的开庭通知张贴在了校园内外的公告栏上。我想告诉全世界,我陈新平没杀妻子。

  新京报:2010年,河南赵作海案的纠正,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这对你有影响吗?

  陈新平:我在里面很少看电视,当时狱友们告诉了我赵作海的事情。影响?我知道再之前的佘祥林案。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在心里我觉得自己和佘祥林不同。佘祥林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是一名人民教师,受过教育,被抓的时候我觉得只要我跟对方摆事实、讲道理,就有办法还自己清白。

  但是到了赵作海案,我的感受完全变了,什么教师、知识分子,进去了都一样。

  新京报:赵作海的平反,没有让你高兴一些?

  陈新平:了解了案件始末后,我一点也不乐观。一个靠“死者”复生而平反的案件,在我们的时代很光荣吗?

  而我妻子已经死了,所以我连依靠佘祥林、赵作海式翻案的资格都没有。我能盼着真凶把我从监狱里换出来?可能吗?我那时候就盼着做梦梦到妻子,希望她能告诉我真凶是谁。

  新京报:你为自己想过哪些办法?

  陈新平:在监狱里,我把一本老刑诉法的书都翻烂了,里面涉及警方如何取证、法院怎么认定证据的规定我都能背下来。但我查那些法律,越查心越凉,因为按照书上写的,我根本不该被关进监狱。

  法律早就规定不能刑讯逼供,也有“疑罪从无”的有关条款,但到实践中法律就成了一张纸。

  新京报:那是什么最终支撑你一直申诉?

  陈新平:五年里,正常的途径都走遍了,没用。到后来,我的希望只能寄托在家人的上访上。希望省里、中央的人能够知道我的冤屈。

  “新刑诉法一口气读了五六遍”

  新京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的案子感到乐观的?

  陈新平:去年4月我被取保候审,出来那天,是几年中最开心的一天。虽然当时还是嫌疑人,但是心里知道,我的案子有转机了。

  今年新刑诉法开始实施,里面明确了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之后全国各地的一些冤假错案陆续平反,我就知道我有希望了。

  新京报:你一直关注刑诉法的修改?

  陈新平:是,虽然在监狱里说不相信法律了,但毕竟这是唯一能用的武器。新刑诉法出台前后媒体上好多讨论、专家意见我都有仔细看,正式出台后我把全文一口气读了五六遍。

  新京报:你会特别关注疑罪从无的条款吗?

  陈新平:即使在刑诉法修改之前,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但是新刑诉法强调了这一点,我觉得很好,应该让公检法的人都好好树立这个理念。

  新京报:有观点认为,疑罪从无无疑是司法进步,就具体案件中,也可能因证据问题,出现漏网之鱼。你怎么看?

  陈新平:这应该是公检法考虑的事。为了防止漏网之鱼就随便冤枉一个好人?公安机关的职能是第一时间掌握证据、侦破案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掌握足够的证据是他们的天职。

  如果因为证据不足让凶手跑了,那是公安机关失职。

  如果明知证据不足情况下,检方坚持起诉、法院枉法裁判,那就是司法的灾难。

  新京报:你希望人们怎么认知你的案件?

  陈新平:法律应该避免我这样的悲剧。我希望在以后,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代价太大了。好的法律应该给每个公民基本的安全感,不然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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