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7000人社区需配出租车站
《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本月实施 高层住宅禁设开敞式阳台
无论从功能上,还是视觉上,今后北京市居民小区及周边设施都将更加“精细”。昨日,市规划委网站发布《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并于本月起施行。《导则》明确,大型居住区需配出租车站,并进行色彩分区规划;高层住宅不得设开放式阳台;居民楼的“高矮胖瘦”也有了标准,避免过度密集变“围城”。据市规划委介绍,本月起,进行设计招标的住宅项目就要执行新的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中应体现《导则(试行)》的要求。
高层住宅禁设开敞式阳台
对建筑顶部的设计,《导则》明确高层住宅顶部不允许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在屋顶不允许采用直插式的太阳能热水器,防止屋顶设施凌乱影响整体外观。
在立面构件上,高层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住宅首层应采用贴窗护栏,不宜设置外凸式窗护栏。窗护栏颜色需与建筑整体、玻璃色彩相协调。不宜采用过大、过于复杂的装饰构架。古典主义风格住宅尤其要避免过于繁复的立面装饰。
据介绍,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即为高层建筑。
10公顷以上小区需色彩分区规划
为丰富城市街景,《导则》明确,占地面积超过10公顷以上或建筑规模十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区,需进行色彩分区规划,各分区之间的色彩应有区别且协调。建筑色彩搭配可根据北京地区气候、植被特点、各新城规划特色等确定。
《导则》建议住宅建筑选择让人感觉舒服亲切的暖浅低艳的色彩为基调色,大面积高层住宅避免使用过于深暗冷色作为基调色。住宅建筑基调色、辅助色、强调色3种颜色的建议搭配比例为70%、25%、5%,以避免色差过大跳跃。
住宅应避免大量使用玻璃幕墙
《导则》规定,住宅建筑应避免大量使用玻璃幕墙和金属构件,提高住宅节能水平和安全保障。
对此,市规划委勘办相关负责人称,玻璃幕墙容易产生光污染,此外,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考虑到古都风貌的保护,并不是所有区县的建筑都适合使用玻璃幕墙。
《导则》要求,居住人口7000人及以上的居住区需配建规模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出租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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