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补偿标准是否合规
支持村民走司法途径
玉环国土局征地办主任林建平告诉记者,碧桂苑项目用地是按照程序做的,土地征收前告知了全村村民,村委会也组织了村民代表进行了讨论,村民代表同意把这块土地从集体所有转为国有,征收给国家做项目建设。
他认为,如果有些村民土地被征用了,但没有拿到补偿款,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拿,“我们给他的钱,是不是达到土地管理规定标准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如果达到这个标准,也增加过,你还不拿,就要看要求合理吗?”
对于村民手上这张土地承包证还是否有效,林建平说,“这个我没权力判断,有效无效得法院说,但之前县政府发的公告上有说明的。如果事情处理不好,我们支持他们走司法途径。”
记者在玉环国土局网站上看到,玉环县人民政府先后在2007年、2008年发布过涉及到三联村地块的征地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写道: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者、使用权者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期满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终止,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如果村民不认可征地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飞表示,村民手中的承包证是否有效,要看这个地块是不是依照程序出让。
王律师说,如果村民真的没有得到征地补偿,那么他可以凭土地承包权证要求相关征地部门进行补偿。“如果他们认为土地征收行为违法,那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元祐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斌也建议,村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使用权人在没有明确表示或认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前,仍旧是对这部分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所以本事件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侵权之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吴朝香 陈栋 文/摄)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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