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十年上访千次 法院认定为“无理访”【2】--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广东农民十年上访千次 法院认定为“无理访”【2】

2013年08月07日10:26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东农民十年上访千次 法院认定为“无理访”

  上访超过千次

  7月3日上午,佛山中院为终结梁某上访案的听证会在该院第19审判庭举行。听证会上,梁某对这些年“上访”的经历如数家珍,从中央到地方,梁足足数出了20多个部门。当审判长问到梁某知不知道自己来了法院多少次时,梁某想都没想,脱口而出“超过一千次!”他还说,自己曾拨打过500多次110报警电话。

  梁某重复最多的还是其投诉的法院“超出范围执行”的问题。对此,审判长表示,这个问题早已在信访过程中多次答复,“法院在强制执行之前已经两次发出公告,并在4个多月后才强制执行,程序合法;并且,根据生效判决,当时梁与股份社所有的合同已到期,他对土地和鱼塘既不存在使用权,更不存在所有权。”

  今年7月25日,佛山中院告知梁某终结信访决定,遂出现上述一幕。

  佛山中院副院长:

  对“无理访”的迁就是社会的悲哀

  佛山中院主管信访工作的副院长谢阿桑表示,所谓“终结信访”,就是对于上访者通过阅卷、走访、调查、协调等方法并已多次答复仍坚持缠访的,法院将在听证之后,终结当事人的信访投诉请求。对于已明确终结信访程序的信访人继续信访或缠访的,法院不再接受,必要时将会被带离法院,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谢阿桑告诉记者,目前为复杂信访案件专设的“院长接待日”要面对的,80%都是已经处理答复完毕、但却纠缠多年的上访案件。这些不合理的诉求和无休止的闹访、缠访耗费了法院的大量人力、物力,成为阻碍信访法治化的老大难命题。

  他认为,对“无理访”的迁就,弱化了司法的权威,不利于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管理秩序。如果信访可以沦为某些人“发财致富”的工具,这将是社会的悲哀,也是社会管理的懦弱。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佛法宣)

(来源:广州日报)

分享到: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